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承担交通战备和交通通讯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的运政、路政管理,统一管理城乡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出租车客运、小轿车定线客运和旅游客运、汽车租赁、特殊物资运输),加强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组织实施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六、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收费站(卡)设置申报和收费工作。
七、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水上港航监督、航舶检验、船员培训及水上安全管理和船舶维修市场管理。
九、负责局属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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