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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广播电视局


 

市广播电视局是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音像制品管理和内容审核。

三、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报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审批办理乡镇广播电视收视转站和卫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含个体)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四、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并参与拟定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制定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拟定六盘水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对六盘水人民广播电台、六盘水电视台和七九四台、七六三台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管理并指导六盘水广播电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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